关于正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公示
【来源:正宁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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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8号)文件精神,为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缺位,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县政府领导安排部署,县委编办依据省级《指导目录》,充分征求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县政府十七届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了《正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同意赋予乡镇182项行政权力事项(10项行政认可、172项行政处罚),现将《正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编办 0934—6121173
《正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doc
《正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