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正宁县委编办“三个坚持”保障党管机构编制落地落实

【来源:中共正宁县委编办 杨小龙 | 发布日期:2023-08-14 】 【选择字号:

近年来,正宁县委编办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和执行上下功夫,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推动党管机构编制落地落实。

一是坚持从源头上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研究机构改革、统筹机构设置、配置编制资源方面,充分发挥党管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党政部门“三定”中以首要条款明确加强党的领导,在事业单位“三定”中专款突出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出制度安排。完善各层级党政机构设置,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进一步明确部门党委(党组)及乡镇党委的职责权限,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坚持从制度上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健全长效机制为关键点,强化归口组织部管理,明确县委编办在归口管理中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将“组织口”意识、“组织口”标准、“组织口”作风全面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中。修订完善了《中共正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正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县委编委和县委编办的机构性质、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会议制度等作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为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三是坚持从执行上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规定,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凡涉及部门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报同级党委、编委审批决定。超出管理权限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县委编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开展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每年度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编委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报告机构编制年度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