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正宁县编办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来源:正宁县编办 彭赵岗 | 发布日期:2013-07-02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整治机构编制工作秩序,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正宁县编办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一是做好机构编制归口管理。凡涉及职能配置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调整变动等事项,必须严格按程序提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决定,不能提交其他会议研究。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二是任何部门不得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或其他方式确定机构编制事项。凡由业务部门下发涉及机构编制的文件一律无效。

  三是县直部门单位不得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不得干预乡镇设置对口部门,更不得利用资金、物资、项目以及评比等手段,对下级提出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

  四是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编进人,对超编进人和擅自增加人员的,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录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是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