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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快速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来源:正宁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9-18 】 【选择字号: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后,正宁县快速行动,全面部署启动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正宁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施方案》。通过调研,摸清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牧、林业等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草原登记、林地登记等职责运行和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出台了《正宁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施方案》。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职责、统一建制”的原则,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了“一局一中心”(即:在县国土资源局加挂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整合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土地登记职责,县房产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职责,县农牧局、县林业局所属相关单位草原登记、林权登记职责,组建成立正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乡镇国土资源所加挂了不动产登记所牌子。同时,对职责交叉、重复的机构进行了撤销整合,撤销了正宁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和县房管局房产管理股,将其职责全部划归县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及物业管理股承担。

二是及时召开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协调推进会议。为了保障全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推进,918日下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文辉召集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了协调推进会议,对全县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全力推进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

三是明确了部门职责确保按期完成整合任务。要求全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编制部门负责落实职责调整、机构整合设置和编制划转,加强对整合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人员划转、干部配备、人事档案移交;财政、审计、国资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经费划拨,资产、债权、债务清理移交;农牧、林业、兽医、房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数量上报从事不动产登记指导监督和相关登记业务的工作人员,清理核查相关档案资料,做好移交配合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制作单位名牌,启用印章,接收相关业务人员和档案等。

目前,按照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李银副市长要求,《正宁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市编办备案,其他职责整合、机构挂牌组建、印章刻制启用、人员调配、编制划转等工作正有序开展,预计9月底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将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