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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调整优化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配置

【来源:正宁编办 路建宁 | 发布日期:2016-09-12 】 【选择字号:

    根据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设置的批复》(庆市编发〔2016 25号)精神,坚持“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总体保持不变”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厘清机构职责,强化监督职能,把更多的力量调整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核定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具体为: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与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撤销宣传教育调研室,将其职能划转入办公室承担;信访室不再加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将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分别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调整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总数不变,仍为8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核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共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