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正宁县坚持“六有”、“六一致”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10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正宁县编办坚持“六有”、“六一致”,严格审核,认真清理,扎实开展法人履职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提升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六有”即:凡法人事业单位必须有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有符合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审批文件及相关材料、有县财政局出具的开办资金及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有人员编制审批文件、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对不能提供县财政局开具的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证明的单位,注销法人资格,收缴法人证书。
 “六一致”即:法定代表人与新任命文件一致,宗旨和业务范围与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及行政审批改革权责清单)一致,单位名称、印章、门牌与审批成立的机构名称一致,开办资金、上年度资产负债情况与县财政局开具的证明一致,机构性质、人员编制与相关部门审批文件一致,住所与实际办公场所一致。对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与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内容不符的,及时督促,进行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