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委编办五处“着力” 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中共正宁县委编办从“执行、协作、创新、监督、服务”五处着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制度规范建设与执行,不断提升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规范执行,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化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梳理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件资料,形成《机构编制文件汇编》并装订成册,作为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办理的“施工图”和“说明书”。二是抓好执行。严格执行《条例》及《规定》,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定化”的理念,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全面做好与机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编委会议题等有关事项的合理性审查。
二、多方协作,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效能。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审核权限。在开展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工作中,坚持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由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三、创新实践,保障机构编制重点领域发展。一是挖潜创新。积极探讨多途径编制挖潜创新工作,借助深化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事业编制统筹调配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民生领域机构编制需求。二是用活编制。对教育系统的编制管理赋能放权,实行备案管理,赋予教育主管部门对编制资源及人员配备的自主权。
四、严格监督,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行为。